為了規(guī)范運作、文明服務,所有職員必須嚴格遵循以下準則:
在任何時候,不得違反職業(yè)道德和國家有關廉潔自律規(guī)定;
項目未發(fā)布公告前,不得向投標人及公司外人員透露項目信息;
編制文件時,不得違反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政策規(guī)定;
項目在開標前,不得向外界(特別是投標人)透露已獲取招標采購
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、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
投標的其他情況;
項目文件售賣時,不得亂收取投標人的相關費用;
項目開評標時,不得向招標人或評審專家發(fā)表傾向性或歧視的言語;
遵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不得向外界透露有關評標情況及其他信息;
在項目運作過程中,不得拒絕或敷衍供應商的詢問、質疑、異議、 投訴;
在項目歸檔時,不得缺少項目過程文件;
在任何時候,不得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招標采購代理業(yè)務,不得與招
標人、投標人惡意串通操縱招標活動;
在任何時候,不得接受招標人或者投標人組織的宴請、旅游、娛樂,
不得收受禮品、現金、有價證券等;
在任何時候,不得向招標人或者投標人報銷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;
在任何時候,不得以任何名義從事有損公司形象的其他活動的。